委托须知
一、科技查新委托:
1、办理查新委托的用户(查新委托人)需提交“科技查新委托书”电子版,并根据申报项目的目的提供相关资料的电子版;
⑴ 科技立项查新:需提供项目申请书或项目技术设计路线的电子版;
⑵ 科技成果鉴定或报奖查新: 需提供该项目完成后的工作总结、技术报告或发表的相关论文等,能佐证查新点的密切相关资料电子版。
2、为使查新委托顺利进行,办理查新事宜的委托人应是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查新委托人应据实逐项地填写查新委托书,所提交的资料应真实可靠且完整,能满足查新事务的需要。查新委托人如果提供虚假的资料和有关证明,将对产生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3、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本所将拒绝接受查新委托:
●委托查新项目不属本所查新专业范围;
●查新委托人不能出具与查新内容相关的技术资料;
●经三次交谈,查新委托人仍不能明确列出查新项目的查新点;
●委托人要求交付查新报告的时间过短。
4、委托查新可先请电话联系,咨询电话:027-87740744。查新委托书及相关佐证资料请发送至查新机构工作邮箱:hbcdcqbs@163.com。
5、按规定交纳查新费用后,本所即正式受理项目查新。
二、论文查收、查引
1、办理论文查收、查引的用户(检索委托人),需提交论文“论文收录、引用检索委托书”电子版和需检索论文的PDF。论文目录务必无格式填写。
2、委托资料发送至查询机构工作邮箱:hbcdcqbs@163.com。
3、检索委托人需逐篇核对所提交的论文,确认无误,若有不实,由委托人承担全部责任。
4、委托检索请电话联系,咨询电话:027-87740744。
三、委托书下载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