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与标准研制特色实验室2025年度开放课题申请指南
为深入贯彻国家食品安全战略,推动国家卫生健康委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与标准研制特色实验室(食品污染物方向)(以下简称“特色实验室”)的高质量发展,提升科研水平,强化依托单位与联合单位的协同创新,打造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与标准研制领域的科研平台,现发布2025年度开放课题指南,具体事项如下。
一、资助方向
1.新检测技术研发与应用(食品污染物新检测技术研究与应用、食品中新污染物的筛查与鉴定研究、污染物毒理学评价新技术研究);
2.风险评估研究(食品污染物暴露评估方法优化与应用研究、食品污染物风险评估模型构建与应用);
3.健康效应研究(食品污染物与人体健康危害的关联性研究,食品污染物健康危害的关键毒性通路研究)。
二、申请条件
1.课题申请人需为特色实验室联合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科研经验,能够独立承担课题研究任务。
2.课题申请内容需与特色实验室发布的开放课题资助方向大体一致。
3.申请人需在申报的研究领域已积累良好的前期研究基础,已承担在研开放课题、未按期或未按原计划完成项目的负责人当年度不能提交新申请。
4.课题申请需有特色实验室依托单位(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员的专业人员作为合作方加入课题。
三、评审程序
1.申请人确定研究方向及项目名称等内容后,自行下载《国家卫健委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与标准研制特色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见附件),按规定格式认真、如实填写,申请人签名并经所在单位科研主管部门同意后加盖公章。请于2025年10月10日前,将申请书word版和PDF版(签字盖章扫描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289569926@qq.com),纸质版原件请提交到特色实验室管理办公室(一式四份),逾期不予受理。
2.申请的项目由特色实验室管理办公室组织进行审查(形式和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能进入专家评审),经特色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审议批准,必要时需申请人就申请项目内容进行现场答辩。评审结果经特色实验室主任审批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申请人与特色实验室依托单位签订《特色实验室开放课题任务书》。评审结果将于2025年11月10日之前反馈给申请人。
四、资助额度与实施周期
原则上资助额度3万元-5万元/项,不超过8项,项目实施周期为2年,具体资助项目数量和金额视申请情况及申请书质量等确定。
五、项目及资金管理
1.已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和其他级别资助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开放性课题。
2.已获得往年开放性课题资助人员在课题未完成时不得进行新的课题申报。
3.开放课题基金由实验室统一管理。根据财务管理规定,专款专用,由受资助人掌握使用,经费使用不得违反财务制度。
4.依据本特色实验室相关管理办法按时提交结题报告及经费决算表。
六、课题成果发表形式
特色实验室开放课题的成果归特色实验室所有。研究者本人享有著作权及著作发表权,发表的相应论文或各种技术文件应署名“国家卫生健康委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与标准研制特色实验室”,相应的英文为“NHC Specialty Laboratory of Food Safety Risk Assessment and Standard Development”;同时注明“国家卫生健康委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与标准研制特色实验室(食品污染物)开放研究基金资助”。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卓刀泉北路35号
联 系 人:孔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027-87652383、87655285
电子邮箱:28956992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