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委员会
中心(院)工会在中心(院)党委和上级工会领导下进行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 根据中心(院)党委的工作部署和中心任务,制订工会工作计划,布置、检查、指导各部门工会开展工作。
二、 根据《工会法》、《劳动法》、《事业单位职工管理条例》等法规努力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群众说话办事。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听取职工的意见、要求和建议,配合党委做好群众工作,及时向中心(院)党委反映职工的意愿和要求。
三、 配合党委做好中心(院)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常在职工中开展理想信念教育、集体主义、爱国主义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中心(院)群众性文化建设的教育活动。
四、 按期筹备和召开工会会员代表暨职工代表大会,督促会议提案决议的落实。
五、 积极组织和开展群众性的文化娱乐活动和体育活动,活跃职工业余文化生活。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职工的文化技术教育工作,开展职工文化交流、知识讲座和专业技能比赛活动。
六、 认真办好职工的集体福利,做好送温暖工作。
七、 做好接收工会会员的工作,并对会员进行工会基本知识的教育。
八、 负责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会经费,负责管理工会财产。
九、 做好来信来访接待,负责工会档案管理。
十、 抓好工会干部自身素质的提高和管理。
负责人:袁世坤
联系电话:027-87652040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卓刀泉北路35号省疾控中心院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