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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院中心顺利通过2016年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和国家实验室认可扩项现场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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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12-22 08:00:00来源:质管室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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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17日至18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委派由广东省CDC罗建波主任、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徐海滨主任、军事医学科学院生物工程研究所陆兵主任、山西省CDC张凡非主任、山西省CDC潘丽梅主任、辽宁省食品检验检测院胡英主任、江苏省辐射环境监测管理站赵福祥主任、长沙市CDC王沁主任8位专家组成的国家认可/资质认定评审组对我中心检测实验室进行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和国家实验室认可扩项现场评审。院中心刘家发院长、李阳副院长、史廷明院长助理、质管室、人教处、总务处、监察室、院办档案室、卫生检验所、卫生监测所、公共卫生研究所、传防所消杀部参与此次评审。


评审组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准则、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准则(CNAS-CL01: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准则在微生物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CNAS-CL09:2013)、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化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CNAS-CL10:2012)的要求,通过现场实验、现场演示、现场提问、查阅记录和报告、核查仪器设备配置、座谈交流等形式,主要针对院中心搬迁后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检测项目能力、环境设施设备、安全防护、新增授权签字人资质符合性、认可委/认监委有关政策执行等情况进行全要素评审。


本次评审对疾控中心本部申请认可的13大类718项参数,安评中心7大类41项参数,均予以确认;对申请的22名授权签字人,均予以推荐。评审员一致认为,院中心领导十分重视检验检测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工作;搬迁后,实验室环境条件显著改进,在质量管理、检测技术能力、设施设备、实验室安全等方面均符合认证认可准则的要求;未出现违反认证认可政策、规定的情况。

末次会上,评审组对实验室设备日常维护与管理、标准变更的技术验证、标准菌株管理、实验室安全标识等方面提出了进一步完善建议。评审组对院中心顺利通过了实验室搬迁后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和国家实验室认可扩项现场评审表示祝贺。刘院长对评审组专家两天的现场评审表示了感谢,并指出各位专家提出的宝贵意见及建议进一步促进我中心新检验检测实验室的建设,我们将继续不断提升院中心的整体检验检测技术能力水平,不断优化环境条件,进一步加强科学规范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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