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旧迎新 规范处置报废资产
根据省卫计委下达的《关于对省疾控中心国有资产处置的批复》(鄂卫生计生函【2015年】483号文),财务处对院中心申报的已达使用年限,且无法正常使用的设备、家具等固定资产进行了清理,并要求各使用部门于4月11日至15日按报废清单内容将拟报废固定资产集中至供应科堆放。
为了做好此次清理报废工作,总务处、财务处和监察室通力协作,严格按照流程开展工作,由财务处逐一进行核对,总务处邀请了4家有资质的物资回收公司进行竞价,按价高回收的原则收回了残值,在潘力峰、郭道军两位同志的监督下圆满完成了2015年度报废固定资产的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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