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煤污染型氟中毒控制和消除评价项目通过省级复核
燃煤污染型氟中毒是我国特有的地方病,湖北省燃煤污染型氟中毒病区分布在15个县(市)731个病区村,自上世纪八十年代发现有燃煤污染型氟中毒以来,通过国家和省“消除燃煤污染型氟中毒危害项目”以及农户自筹资金相结合的方式在病区全面实施了改炉降氟和健康促进工作,2012年开始在中央财政转移支付项目支持下开展了燃煤污染型氟中毒控制和消除评价项目,今年在巴东县、咸丰县、鹤峰县、来凤县和秭归县开展该项目。
4月13日至23日,由省卫计委张效武处级调研员、省疾控中心慢病所地方病部熊培生主任以及市级地方病专家组成的联合复核领导小组到这五个县开展省级复核工作,复核组查阅了各县燃煤污染型氟中毒控制和消除自评资料和防治资料,每个县抽取了3个乡镇9个村进行现场评价,查看了当地出生的8-12岁儿童氟斑牙患病情况和90户农户降氟改炉灶及食物正确干燥情况;居民全部使用改良炉灶或清洁能源,合格改良炉灶率、合格改良炉灶正确使用率和供人食用的玉米和辣椒正确干燥率均达到90%以上。按照《燃煤污染型氟中毒控制和消除评价内容及判定标准》,咸丰县未达到控制标准,其他四县达到了控制和消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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