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疾控中心对辖区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单位传染病项目进行绩效考核
为落实《湖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办法》(鄂卫生计生通〔2014〕88 号)和《南漳县2014 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办法》(南卫计发〔2014〕42 号)文件精神,2014年12月15日至31日,南漳县疾控中心在县卫计局的组织下,抽调专业人员对全县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17个单位的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项目进行了绩效考核。
按照“绩效考核办法”相关要求,本次对实施单位传染病报告和处理服务项目从“传染病报告率、处置率及病例个案管理率”两个维度进行考核。“报告率和处置率”考核结果计入整体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百分制考核系统;“病例个案管理率”考核结果则是考核项目实施机构的工作量,作为核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依据。
通过考核,进一步明确了传染病服务项目中临床医生和公卫医生的职责,促进了项目工作中的“医、防”有机结合,提高了各地对传染病个案的处置率和管理率,对项目的有效实施、良性发展起到了较好地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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