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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9年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面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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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7-09 08:00:00来源:人事科教处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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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面试公告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程〉的通知》(鄂人社函〔2017〕418号)要求,现将2019年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如下:

一、面试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原则;

(二)坚持人岗相适的专业要求,分类面试,侧重专业知识。

二、面试内容与方法

此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及专业实操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一)面试试题结构

1.结构化面试,试题3道,主要测查考生综合分析、专业基础知识、英语翻译等通用能力,分数占比为40%。

2. 专业实操考核,主要测查考生岗位技能或实际操作水平,主要采取实际操作、现场答辩或案例分析等形式,分数占比为60%。

(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其中结构化面试为40分,专业实操考核为60分。

三、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在省人社厅和省卫健委的指导下,由省疾控中心组织实施。

(一)面试考官的组成

结构化面试考官人数为7人,专业实操考核考官人数为5人。

(二)监督员、记分员的组成

每个面试考场设1名监督员,1名记分员(兼记时员),1名核分员。记分员、核分员由省疾控中心在组织纪律性强、处事公道正派的工作人员中选派,监督员由纪检监察人员担任。

(三)确定面试考生

面试考生确定后,由省疾控中心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公告发布后,面试举行前5天内,面试考生弃权,不再递补。

四、面试抽签

考生事先按招聘岗位分组,提前30分钟入闱,按组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候考室负责人向全体考生宣读面试纪律等规定。

五、面试程序

(一)面试试题由考场监督人员、2名以上考生和主考官验封签字后,当场拆封;

(二)引导员负责引导考生进入考场;

(三)主考官宣读试题后,记时员开始记时;

(四)考生答题结束后,各考官按照评分表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

(五)各考官评分结束后,按照体育计分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计算出面试平均分数(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生交替返场听分,由主考官当场公布,并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

六、面试合格分数控制线规定

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岗位,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结构化面试和专业实操考核分数合计)达到80分以上的(含80分),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七、考生成绩相同的处理

岗位排名依据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

报考同一岗位考生,如果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为参考由高到低进行排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按以上原则排名后,如果考生总成绩仍相同的,岗位表中具有“优先”条件的考生排名靠前,或者组织加试。

八、面试时间和地点

2019年7月15~16日进行面试。

结构化面试时间:拟定于2019年7月15日,上午8:30开考,考生须于上午8:00前抵达面试考点并进入候考室。

专业实操考核时间:2019年7月16日。

面试地点: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武汉市洪山区卓刀泉北路35号)。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违反面试纪律的考生,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相关规定处理。

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考生守则

(一)考生应按照面试通知的要求,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考生不得穿戴有明显特征的服装、饰品进入考场,如有违反者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考生必须在指定的候考室,按先后顺序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抽签,按抽签顺序参加面试。

(三)因故不能参加面试或面试时因疾病等原因不能继续面试的,视为自愿放弃。

(四)面试期间采取入闱封闭的办法进行管理。除规定的用品外,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手机、录音笔等任何储存、通讯等设备进入候考室,已带入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放在指定位置集中保管。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五)在候考室期间,不允许擅自离开候考室,如有特殊情况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须有考务工作人员陪同。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六)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考室。面试期间,只允许说出抽签顺序号,严禁透露任何能证明个人身份的信息,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七)考生要按照试题要求进行答题。每题回答完后,考生应报告“答题完毕”。面试成绩宣布后,应签名确认。

(八)考生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准备和答题,答题时间结束时必须立即停止答题。

(九)听从考场工作人员的指挥,遵守面试纪律。在指定的地点候考,按指定的路线行进。不许大声喧哗,严禁吸烟,保持安静,不干扰他人。

(十)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考务工作人员。

(十一)面试结束后,到指定地点候分,不得带走试题。分数公布之后,离开面试地点,不得返回考场。考生未听清考题时,可请求主考官重复一次,但不得提出其他问题。面试中,可作记录。面试后,不得将任何记录带离考场。

十一、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卫健委(http://wjw.hubei.gov.cn/)网站和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http://www.hbcdc.cn)为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和工作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

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事科教处,027-87652027。

监督举报电话:

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监察审计处,027-87652042。

                          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人事科教处

                                  2019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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